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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惨烈事故轿车高速公路上撞护栏致一死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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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4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交通事故。司机全某驾驶轿车,在高速公路上撞击护栏,导致车上一死一重伤的悲剧。最终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36岁的全某家住河南平顶山。

案发当日1时35分许,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乌玛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与道路北侧金属护栏板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马某甲当场死亡、马某乙受伤,客车及路产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高速交警九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勇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马某甲因交通事故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马某乙身体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全某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拨打、电话,在现场等待交警及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全某和被害人马某甲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马某甲近亲属安葬费等费用共计80万元,已支付50万元,剩余30万元分期支付,并取得谅解。和被害人马某乙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马某乙医药费等费用共计30万元,当日已支付5万元,剩余25万元后期支付,并取得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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