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少数民族村寨的发展步伐,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和发展民族村寨特色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和*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文件和*策,以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村寨。1993年发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分别提出“保护和建设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物”和“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2006年,在《贯彻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不能把典型的地域特征搞没了,把鲜明的民族特色改掉了,把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房改造等中小型公益项目”“营建少数民族文化社区和文化生态区,有计划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保存完整的少数民族自然与文化生态区。”2008年,国家民委在系统调研和总结各地少数民族村寨新农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当年中央财*投入5 000万元,在全国选择了121个试点村寨。同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最近中央制定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文件中,也分别提出要加大“对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利用的扶持力度”和“开展特色民族村寨保护工作”。2010年,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对试点1年以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6、种草不让人去躺,不如改种仙人掌!
4、孤单,是你心里面没有人。 寂寞,是你心里有人却不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