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别人的钱
买自己的“官”
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徐社新没有“虚度光阴”,他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为了平息非议,他甚至动用当地电视台操纵舆论。4年前,当地教师发了一条有徐社新受贿内容的短信,随即被指诽谤并在电视台连续播报。(法制)“卖官鬻爵”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个很普遍的现象。在封建社会时期,为了弥补财*困难,*府允许百姓通过捐纳钱物以获得官爵。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发展到汉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持奢靡的生活,大肆出卖官爵,《喻世明言》有云:“自光和元年,灵帝始开西鄅,卖官鬻爵,视官职卑尊,入钱多少,各有定价。”古语有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4600两银子,但其薪俸只有60两银子。为了尽快弥补这部分亏空,同时赚取更多好处,很多“买来的”官大多都会接受贿赂,或者运用手中的权利牟取暴利。历朝历代都存在“买官卖官”的现象,但是除非当朝皇帝过于昏庸,“卖官”大多是出于应急需要,而且卖出去的官大多只有官位却无实权,如清朝时期李鸿章就援照旧例开办赈捐,通过卖官筹集赈灾款项。因为在封建帝王眼中,这些买来的官上任后肯定是要想办法捞回本钱的,这样下去就会造成民怨沸腾,最终自己的江上也难保,所以这样的买卖实在是不得已的下下策。新中国以后,从理论上说,人民当家作主,成了国家权利的主人。所以卖官鬻爵的事情很普遍的发生在了一些地方*府机关,因为古代帝王卖的是自家的权利,而这些地方大员卖的则是“他人的权利”。按照人民当家作主的力量,这些卖官的官员其实仅仅是权利的“暂时代理人”,古语有云:“权利不要
过期作废”。所以就有一些聪明的地方官员运用说中的权利作为买卖的商品,大肆赚取高额利润,然后再将这些利润所得送给上级官员,买取更高的职务,进而提高卖官的筹码,就这样循环往复,买官卖官形成了一个规范的市场。官场有句名言:“能干不能干
进贡说了算”。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周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落马之前,计生局执法大队原队长曾经送给张改萍两万元钱,其中有1.8万是向信用社贷款的。交通局原副局长张斌送给其5万元,其中有3万元是挪借312国道管理处的公款。为何这些官员就算贷款也要给领导进贡呢?其实,深谙官场之道的他们一定明白,“贷款买官
当官还贷”绝对不是什么亏本买卖。中国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出现一些暴利行业,比如以前的股票和现在的房地产,但是这些事物的暴利注定不能长久维持,随着社会的发展,必定会有新型的产业代替它们。但是,中国却有个产业是经久不衰的,而且风险度也要远远小于股票和房地产,最重要的是利润高、回本快。就算事情败落,也会有领导出面说:“为了维持稳定,保障团结…….”,事情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这个产业就是中国目前最火爆的“卖官鬻爵”。对于“卖官鬻爵”这种问题,中央多次下达整治文件,但是每次曝光出来的案件最终都是不了了之,那些通过金钱买来职位的官员大多都能逢凶化吉,有的还能步步高升。在这种权利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买官者与卖官者可以肆无忌惮的干着各种勾当,就算有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当权者也可以通过当地电视台进行辟谣,甚至还可以给举报者安排个罪名打进大牢,人民惧怕了,自然就会闭嘴。但是这些买卖官爵的官员却忘记了这样的一个教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当权利真正的由所有者掌控,电视台播报的将不再是所谓的“诽谤者”的新闻,而是受贿者的丑恶嘴脸,那些买卖官爵的人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坦然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