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皮肤病专科医院 https://m-mip.39.net/nk/mip_5291113.html山西禁*沙画作品(二):防*禁*众志成城刘夏玲严惩*品犯罪!山西发布5起典型案例年6月26日是第33个“6·26国际禁*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5起*品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重刑惩治*品累犯再犯和涉*引发的次生犯罪、严惩新型*品犯罪,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被从宽处理的案例等,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营造禁绝*品的浓厚社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案例为:案例一:*品累犯再犯,暴力拒捕被严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董某某贩卖*品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董某某曾因贩卖*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继续实施*品犯罪,多次向他人贩卖*品。年7月22日,被告人董某某指使同案犯自长治市运输甲基苯丙胺(冰*)至太原市,同案犯在滨河高速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克,经鉴定含量为76.5%。7月28日6时许,被告人董某某又指使他人自长治市运输甲基苯丙胺.82克至太原市。被告人董某某被抓获时从其家中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共计.95克(其中.3克经鉴定含量为80.4%)。公安人员对其实施抓捕时,被告人董某某使用一把单刃刀暴力拒捕,砍伤公安人员左前臂,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二、裁判结果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贩卖、运输*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品罪。被告人董某某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犯贩卖*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又实施*品犯罪,系*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于年10月26日以贩卖、运输*品罪对被告人董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我院于年12月19日二审审结,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被告人董某某已被执行死刑。三、典型意义面对严峻的*品犯罪形势,各级人民法院保持严厉惩处*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品和大宗贩卖*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枭、职业*犯、累犯、*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充分发挥死刑对于预防和惩治*品犯罪的重要作用。被告人董某某曾因*品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贩卖*品,属于累犯及*品再犯,主观恶性深,在公安人员对其抓捕时,疯狂拒捕,持刀砍伤公安人员,人身危险性大。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体现了对此类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的法律和*策精神。案例二:犯罪后积极检举,重大立功被从宽——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金某贩卖*品案一、基本案情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金某在广东省东莞市以每克3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廖某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克,后以每克40元的价格将上述*品贩卖给被告人刘某某。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金某在广东省东莞市以每克28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廖某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克,后以每克40元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刘某某。被告人金某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及同案犯廖某某的相关信息,并向公安人员提供了廖某某的具体居住地址,后公安人员在该地进行蹲守,金某在场指认协助抓获廖某某。被告人金某还主动检举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窝藏*品的事实,后在金某的指认下,公安人员在莫某某的住处查获大量*品。二、裁判结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贩卖、运输*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品罪。被告人金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金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廖某某并检举他人藏*窝点,其行为构成重大立功,且协助抓获的廖某某已被判处死刑,可予以从宽处罚。遂于年12月19日作出二审判决,以被告人金某犯贩卖、运输*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三、典型意义*品犯罪审判工作既要发挥刑罚功能,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也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策,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初犯、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品犯罪分子,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品犯罪。一些*品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从山西前往广东等地贩卖运输*品,且贩*数量惊人,社会危害性大。被告人金某从广东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冰*)达克,数量巨大,又系累犯,属于重点打击的*品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金某被抓获后,真诚认罪悔罪,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廖某某(廖某某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同时金某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窝藏*品的事实,在金某的指认下,公安人员在莫某某的住处查获大量*品,消除了该批*品流入社会的隐患。金某的行为依法构成重大立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金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判决充分体现了对*品犯罪分子既要严厉打击,又要分化瓦解、宽严相济的刑事*策。案例三:新型*品危害大,贩卖制造要严惩——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暴某贩卖制造甲卡西酮案一、基本案情年年底至年11月,被告人暴某为贩卖*品从山东省济南市购买甲卡西酮克。年12月至年1月,暴某伙同被告人庞某某和“张家口师傅”在庞某某老家晋中市昔阳县制造甲卡西酮.2克。年1月18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暴某后,被告人暴某协助公安机关将同案被告人焦某某抓获。二、裁判结果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暴某制造、贩卖甲卡西酮余克,数量巨大。被告人暴某认罪悔罪,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构成立功。遂于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暴某犯贩卖、制造*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省高院二审及复核,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三、典型意义甲卡西酮俗称“筋”,属于一类精神药品,可引起幻觉、鼻出血、鼻灼伤、恶心、呕吐和血管循环问题,吸食者可出现焦虑、偏执狂、痉挛和妄想,对人体健康有较为严重伤害,甚至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因甲卡西酮不属于传统*品,许多人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多年来,甲卡西酮在我省长治市等地吸*人群中被滥用,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泛滥之势,社会危害性很大。很多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不仅从外地大量贩卖,而且实施制造*品的源头性犯罪。本案被告人暴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甲卡西酮余克,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罪行严重,属于从重打击的对象。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暴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遏制甲卡西酮类*品犯罪的决心。案例四:帮助制造咖啡因被判刑——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赵某平制造*品咖啡因案一、基本案情年8月15日,被告人赵某平明知翟某某、赵某侠(均另案处理)租赁其制袋厂制作*品咖啡因(“面面”),仍帮助翟某某购买了制作咖啡因需要的火碱(氢氧化钠)、塑料布,并提供了洗衣机、防*面具等制*工具。当晚,赵某平受翟某某、赵某侠的指使,两次将翟某某、赵某侠分别从他人处购买的制*原料40袋茶碱和3桶硫酸二甲酯接到其制袋厂内。次日,翟某某在赵某平的制袋厂内制作出*品咖啡因千克。二、裁判结果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平在翟某某和赵某侠制作咖啡因(“面面”)过程中提供制*场所,并帮助二人购买了火碱和塑料布,为二人制*提供了便利条件,其行为已构成制造*品罪。被告人赵某平到案后认罪悔罪,主动交代翟某某、赵某侠制造*品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遂于年5月23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赵某平犯制造*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典型意义山西各地市的禁*形势呈现不同的特点。在晋南个别县市,吸食咖啡因的现象较为普遍,多年来一直未能彻底铲除。吸食咖啡因人数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吸食人员认为咖啡因在食品和医药领域使用广泛,与传统的*品鸦片、海洛因完全不同,不会上瘾,对人没有危害,甚至算不上*品。实际上,虽然咖啡因的成瘾性较弱,戒断症状也不十分严重,但咖啡因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具有成瘾性。由于药物的耐受性而导致用药量不断增加时,咖啡因就不仅作用于大脑皮层,还能引发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损害肝、胃、肾等重要内脏器官,诱发其他疾病,属于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品。早在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审理*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品咖啡因的量刑标准。查禁*品犯罪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吸食咖啡因的人数较多,贩卖制造咖啡因的犯罪较为猖獗。人民法院只有依法严惩贩卖制造*品咖啡因的犯罪分子,持续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才能净化一方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案例五:严惩涉*违法犯罪行为引发次生犯罪——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基本案情年5月4日上午,被告人张某某因吸食*品致幻,在长治县租住房屋内用砖头先后砸其妻子和女儿的头部,又用钢锯锯二人颈部,致二人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妻子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其女儿系失血性休克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同日,张某某主动到长治县公安局投案。二、裁判结果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吸*致幻残忍地将其妻子和女儿杀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某某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鉴于张某某的杀人行为极其恶劣,并造成二人死亡的极其严重的后果,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经省高院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被告人张某某已于年被执行死刑。三、典型意义*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这也是世界各国打击*品犯罪的主要原因。吸*者吸食*品花费大量钱财,会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导致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吸*者个人沉溺于*品带来的所谓“快感”,导致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活动,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吸*者因吸食*品产生幻觉,会无视法律和社会道德,实施各类危害家庭、危害社会的行为。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因吸*致幻便将与其共同生活的妻子及年仅12岁的女儿杀害,*品使其丧失了亲情,泯灭了人性,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对家庭、社会危害极大。上诉人张某某虽然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因吸食*品致幻,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家庭,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人生,这个惨痛的人间悲剧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希望所有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品的危害,更加自觉地远离*品,珍爱人生。(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小心这种“眼药水”,尤其是女性……一瓶看似普通的“眼药水”,却能让人在几秒钟之内昏迷。近日,江苏南京警方公布了最新破获的一起大型网络制售*品案,涉案人员多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几秒使人昏迷醒后毫无记忆神秘“眼药水”竟是新型*品据警方介绍,这种像眼药水一样的东西,其实是一种新型*品。经化验,发现其中含有“γ—羟基丁酸”。“γ—羟基丁酸”是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管的一种药品,只需要几滴就可以在几秒钟之内使人产生昏睡效果,并且在醒来后对昏迷过程“失忆”。犯罪嫌疑人将这十多种新型*品伪装成饼干、糖果等食品,上图中这五个装有不同颜色液体的小瓶,是警方近期破获的一起大型网络制售*品案件的证物。据南京警方介绍,他们年1月份网络巡查时,发现了一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