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病论坛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湄潭一男子因妻子执意离婚,遂向其妻子腹部
TUhjnbcbe - 2021/7/19 13:43:00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遵检刑诉〔〕39号 


  被告人邹某甲,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228********,汉族,小学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湄潭县,住湄潭县**街道**村**组**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湄潭县公安局决定,于年7月4日被湄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年7月5日被湄潭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湄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邹某甲涉嫌故意杀人罪于年9月4日向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9月23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邹某甲与被害人蒋某甲系夫妻关系,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导致感情不好,二人遂约定于年7月3日到湄潭县*务服务中心办理离婚手续。年7月3日9时许,邹某甲怕被蒋某甲及其家人认出,便佩戴假发、墨镜、口罩并穿上女儿邹某乙的衣服假扮女人,携带刀具至湄潭县*务服务中心等待蒋某甲。看见蒋某甲到来后,邹某甲发

1
查看完整版本: 湄潭一男子因妻子执意离婚,遂向其妻子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