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扫码进群,每天限30人)
现在的年轻人,
貌似都喜欢抽电子烟。
时不时吐个烟圈,
真是痞帅痞帅的!
电子烟,
有人说好有人说坏。
到底哪个对,我们也不知道。
但是下面这种电子烟油
大家就千万不要买不要抽!
最近央视曝光了一种上头电子烟!
吸食该类物质,
轻则头晕呕吐,重则休克猝死!
长期吸食将致行动障碍和严重情绪问题!
这种可怕的上头电子烟,
最近正在悄悄入侵江门!
近日,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一起利用电子烟嘴藏匿走私*品大麻油的案件,这是江门海关今年以来首次查获走私大麻油案件。据了解,现场查验关员在审图过程中,发现申报品名为“精油”的包裹在通过X光机机检时图像显示异常,随即进行即决式布控。经现场开箱查验,发现包裹中藏有电子烟弹9支,净重克。
查验关员利用大麻检测试剂对从电子烟弹中提取的烟油进行初步*品检验,呈阳性反应。经技术部门鉴定确认为大麻油,并移交江门海关缉私局侦办。
江门海关缉私局联合
地方公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
在湖南省抓获1名
涉嫌走私进口*品嫌疑人*某。
此案将于近日起诉。
据了解,这种大麻油外观和普通电子烟油高度相似,使用普通的电子烟具就可以吸食,门槛低且隐蔽性高,其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比传统大麻具有更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
吸食这种大麻电子烟以后,
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
小便失禁等行为障碍,
而且长期吸食,
还会带来严重的情绪问题。
5月11日,国家禁*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品进行管制,这次公告还增加了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也成首个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国家。对此许多小伙伴表示
这种上头电子烟太可怕了!
另外电子烟是时候管控一下,
不能让青少年购买!
温馨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携带、寄递*品进出境,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资料来源:鹤山海关、微博、央视财经、新华社
编辑整理:WQ
江门汇声汇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