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以有效血流量减少为主要特征,是一种典型的、常见的临床重症。休克的发生发展是一个临床过程。当血流量减少至某个特定程度,符合人为制定的标准,休克的临床诊断成立。这个标准的出现,代表了当时对休克的认识和临床治疗方法的作用位点与时间定位。由于压力指标更容易获得,维持足够的血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休克治疗的主要方法。当氧输送概念应用于临床后,休克被描述为氧输送不能满足组织代谢的需求,这里的氧,实际上是作为一个流量指标,而同时用血乳酸2mmol/L作为有效血流量不足的标准。这样,既符合休克的原始特点,又对休克的临床治疗方法的作用位点进行了重新定义。而维持血压的治疗方法,则从主要的治疗方法成为休克的众多治疗方法之一。
在临床发展过程中,休克不是在符合诊断标准时才开始出现,而是在诱因出现,病因起作用时,休克即已开始。故休克的治疗应从这个过程的起点开始,而不是在这个过程发展至满足临床诊断标准时。休克的分类将临床视线引到了这个过程的起点,从按照诱发因素对休克进行分类开始,临床对休克的判断和干预可以提早到诱因出现。逐渐地,不同病因导致休克的机制开始对治疗原则和方法产生影响。直至20世纪70年代,Weil医生提出将休克分为低容量性休克、心源性休克、分布性休克和梗阻性休克,以血流动力学特点对休克进行分类,推进了对休克机制的理解,改变了休克的临床治疗。
站在年的今天,面对临床仍然如此常见的休克,不禁有必要问一句:休克的分类,今天还重要吗?
一、从休克分类看休克治疗进展
对疾病或临床综合征进行分类,主要是基于临床治疗的需求。根据临床可以获得的信息,分类可以归纳疾病相同或相关的特点,以提高临床治疗的准确性。分类亦反映了人们对疾病或综合征发生发展的认识过程。休克的分类正是如此,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临床上根据病因对休克进行分类,如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中*性休克、创伤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神经性休克、内分泌性休克等等。这种分类方法明确地指出了导致休克的病因,为病因治疗提供了依据。同时亦体现出休克的治疗主要是病因治疗,不同类别休克的治疗的区别在于引起休克原因的不同。
随着分类方法对休克治疗规范化的影响,及对休克认识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当血流动力学理论应用于临床后,人们开始发现,不同损伤因素引起的休克可以表现为相同或相近的血流动力学变化。更重要的是,导致休克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再是初始损伤,而是之后出现的血流动力学紊乱。若要进一步提高休克治疗的成功率,必须改变原来以纠正初始损伤因素为主的休克治疗原则,而根据血流动力学变化制定休克的治疗原则和选择治疗方法。由此,初始损伤因素成为了休克的诱因,而导致休克的直接病因是不同类型的血流动力学紊乱。
当时的血流动力学研究将机体的循环系统分为五个基本组成部分,即血容量、心脏、阻力血管、毛细血管和容量血管。每个部分代表了循环系统的不同功能部分,或者说是循环整体功能的不同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休克的血流动力学分类。低容量性休克是循环容量减少,包括外源性丢失和内源性丢失;心源性休克为心脏泵功能下降,血流失去了足够的动力来源;分布性休克是指血管收缩、舒张功能障碍,血流在体内分布不均;梗阻性休克是指血流的主要通道受阻。虽然只有四种休克类型,但却包括之前按初始损伤对休克分类的所有类型。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休克分类更贴近休克的形成机制,将血流动力学变化特点作为休克的病因。这里,并不是说去除休克的初始损伤因素不再必要,而是从原来的主要治疗变为基础治疗,反映了临床治疗的进步与发展。休克治疗更接近休克的核心机制,治疗方法亦更定量化,应该认为,以血流动力学特点对休克进行分类是对疾病认识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二、休克治疗从群体化到个体化
分类对休克治疗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且明显改变了原来的临床行为。但休克的分类同时也让临床医务人员面对一个新的挑战:同一类别的休克治疗方法相同吗?
分类,即按照不同特点,制定不同标准,将休克患者分为不同群体。由于同一群体病情有明确的共性,治疗方法亦趋于一致。多年来,对疾病进行分类,尤其是对重症进行分类,一直是临床研究的重要方法。不难发现,大量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多是将某种选定的疾病,按照不同特点进行分组,比较不同组群对某种干预方法的反应或预后。这些研究通常试图建立新的分类标准,以指导治疗方法的不同实施。如果研究的样本量足够大,病情特点具有代表性,且分类标准又有临床可操作性,研究结论即会作为循证医学证据,写入相应的疾病治疗指南中。
临床指南作为群体化治疗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对休克的治疗起到了规范化作用。这种规范化作用让医生逐渐远离自以为是的自我经验治疗模式,而更多地根据共同的经验选择治疗方法。疗效好的治疗方法亦可以通过循证医学的方法被证实,让更多的人知晓,得到更广泛的普及。群体化治疗促进了医务人员在同一层面上工作,有利于低水平治疗快速提高,高水平的策略和方法得到及时总结与推广。相对于医生个人经验,群体化治疗无疑是个进步。
群体化分类的管理对休克治疗产生促进作用的同时,亦放大了治疗过程中另外一些问题。群体化治疗实际上更像是一种平均治疗,以群体为单位的最佳平均治疗,而对群体中每一位个体,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有效。休克作为一种临床重症,治疗过程有着紧迫性,同时血流动力学紊乱的复杂性,使治疗的个体化尤为突出。即使休克患者同属于一个类别的群体,同样的治疗方法实则难以获得相同的效果。甚至,医生站在休克患者的床旁时,出现彷徨,产生对临床指南的质疑。
个体化治疗,作为下一个挑战,继续站在了休克治疗的面前。经历了群体化治疗,人们明白了其治疗意义后,才能真正理解和实施个体化治疗。面对休克患者,制定具体治疗方案,但不一定就是个体化治疗。个体化治疗所强调的个体是患者的个体、病情的个体,而不是医生的个体。个体化治疗必须基于共同的理论基础,遵守共同的治疗原则。在这个基础上,个体的病情决定了治疗策略,实时的指标决定了方法的实施。改善组织灌注是休克治疗的共同基础,流量导向的治疗方案是共同的原则。治疗方法的具体执行则根据个体的血流相关指标,实时地、定量地落实目标导向的治疗措施。不同患者的治疗可有不同的方法学组合,而同一患者在病程不同阶段的治疗方法亦不同。目前的临床监测已能清晰地展示休克病情的深层次细节变化,监测指标是临床表现的组成部分,是临床观察的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共同的理论作为基础,根据患者的指标理解病情,用个体指标对治疗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管理,才是休克的个体化治疗。
三、整体导向性的器官化治疗
个体化治疗推动了休克治疗的发展。当个体化治疗真正落实到休克的治疗后,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再一次对治疗提出了挑战。
休克,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循环系统的问题,治疗策略与方法亦立足于循环系统功能进行。当血流动力学理论应用到临床实践后,这种认知开始发生改变。血流的运动是为了将血液中的有效成分送至血管系统之外,经过组织间液进入细胞。所以,对休克的理解和治疗还应包括血液的组分在心血管系统外的运行。血流的改变会引起机体所有器官的相应变化,同理,机体任何器官功能的改变亦会导致血流或血液组分的变化。是血流将机体所有器官连接在一起,成为一个功能整体。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可以是血流动力学紊乱的肺部表现;肾脏、脑、胃肠道等器官或系统的损伤亦均是如此;对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的理解,亦是血流中增多的炎性因子改变了血液的组分,导致远隔器官的损伤。
由此,休克的个体化治疗仅作用于循环系统即显示出了明显的弊端。休克复苏,整体指标正常后不一定每个器官均得到复苏。在临床治疗方法的具体实施上,也会遇到针锋相对的矛盾。如,休克治疗需要进行液体复苏,但同时存在ARDS,肺水肿正在明显加重;心输出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组织灌注的改善仍然有提升流量的空间;应用血管收缩药物后血压继续上升,但组织灌注指标持续恶化;等等这些现象,不是一句“顽固性休克”即可以了事,而必须认真对待。医生站在患者面前,休克的基本理论已经明白,治疗原则亦已掌握,但问题是,下一步治疗如何进行!
重症患者的器官化治疗产生于个体化治疗的基础上。可以认为,个体是强调整个机体,机体是由不同的器官组成。每个器官是一个独立的功能个体,而多个器官组成的机体又是一个功能整体。器官化治疗,即首先将某个器官放在整个机体的多个器官中,以改善这个目标器官的功能为目的,针对导致这个器官损伤的原因进行治疗。器官化治疗不是单纯的器官功能支持,而是通过治疗让器官找到自己在整体功能中应有的位置。如休克治疗过程中,如果静-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差值正常,上腔静脉血氧饱和度不低,即使心输出量明显低于正常值,亦不一定需要强心治疗。器官化治疗也不是器官功能替代治疗,而是针对导致器官功能改变的病因进行的针对性治疗。休克治疗的整体指标达标后,还应继续对每一个器官进行判断、治疗。在机体器官大家庭里,只有每个器官的功能恢复,机体内环境平衡、稳定,才有整个机体的功能正常。
临床上大多数治疗均是针对某个具体器官或系统进行的干预措施,器官实际上是临床治疗方法的具体靶点。器官化带来的治疗原则从具体干预的器官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