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病论坛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产科医疗纠纷系列二新生儿感染性休
TUhjnbcbe - 2023/10/12 5:30:00
北京哪里手足癣医院好 http://news.39.net/bjzkhbzy/210117/8598844.html

游慧律师简介: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公管医事法律专业,获得医学学位以及律师证,在校期间,主修医学和法学。

基本案情:

原告吴某于年12月2日因分娩医院,年12月3日00:27分,原告顺产一女婴,年12月3日21点,因原告之女呕吐严重,转医院。经过不到一天的住院治疗,原告之女经救治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年12月9日,经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某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之女进行尸检,年1月23日某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出具某医大司法鉴定中心[]病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本例原告之女系因肠炎、肠穿孔并腹膜炎及心、肺、胃等多脏器感染之感染中毒性休克导致死亡。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之女死亡原因重新进行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某司鉴中心[]病鉴字第9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原告之女系肺炎并发小肠等多器官感染导致肠穿孔致脓毒性休克死亡。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二被告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某司鉴中心[]病鉴字第Y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过错是导致患儿死亡的轻微原因。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主要存在未对新生儿进行胎龄评估的过错,该过错导致医方未能及时诊断患儿为早产儿,以致未能及时转儿科监护治疗,与原告之女的死亡存在一定关联,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过错是导致患儿死亡的轻微原因。#医疗事故鉴定#

一审判决如下:由被告医院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元。

医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游慧律师简析:本案女婴死亡原因系感染性休克死亡。判决医方承担轻微责任,认定医方存在过错的原因系未对新生儿进行胎龄评估,未能及时诊断女婴为早产儿,未能及时转儿科监护治疗,医方医疗过错与女婴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定为轻微责任。医学并非包治百病,发生医疗纠纷,作为患方不能想当然认为医方就得负全责,一定理性分析案件情况。作为医方,引以为鉴,发生医疗纠纷,积极主动化解医患矛盾。

TUhjnbcbe - 2023/10/12 5:30:00
北京哪里手足癣医院好 http://news.39.net/bjzkhbzy/210117/8598844.html

游慧律师简介: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公管医事法律专业,获得医学学位以及律师证,在校期间,主修医学和法学。

基本案情:

原告吴某于年12月2日因分娩医院,年12月3日00:27分,原告顺产一女婴,年12月3日21点,因原告之女呕吐严重,转医院。经过不到一天的住院治疗,原告之女经救治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年12月9日,经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某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之女进行尸检,年1月23日某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出具某医大司法鉴定中心[]病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本例原告之女系因肠炎、肠穿孔并腹膜炎及心、肺、胃等多脏器感染之感染中毒性休克导致死亡。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之女死亡原因重新进行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某司鉴中心[]病鉴字第9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原告之女系肺炎并发小肠等多器官感染导致肠穿孔致脓毒性休克死亡。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二被告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某司鉴中心[]病鉴字第Y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过错是导致患儿死亡的轻微原因。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主要存在未对新生儿进行胎龄评估的过错,该过错导致医方未能及时诊断患儿为早产儿,以致未能及时转儿科监护治疗,与原告之女的死亡存在一定关联,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过错是导致患儿死亡的轻微原因。#医疗事故鉴定#

一审判决如下:由被告医院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元。

医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游慧律师简析:本案女婴死亡原因系感染性休克死亡。判决医方承担轻微责任,认定医方存在过错的原因系未对新生儿进行胎龄评估,未能及时诊断女婴为早产儿,未能及时转儿科监护治疗,医方医疗过错与女婴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定为轻微责任。医学并非包治百病,发生医疗纠纷,作为患方不能想当然认为医方就得负全责,一定理性分析案件情况。作为医方,引以为鉴,发生医疗纠纷,积极主动化解医患矛盾。

1
查看完整版本: 产科医疗纠纷系列二新生儿感染性休